自己最近在开发一个ai 的小工具应用,但是发现了一些问题
简单的 研读了一下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
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,欢迎有经验的从业的佬友指教一下
1.只要有ai生成的功能, 提供内容生成服务,无论是否提供大模型 都算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,就要为生成的内容负责,内容审核责任无法转嫁,无论用户选择的是哪个大模型,生成的最终内容是通过Agent程序输出给用户的,作为服务提供者,有法定义务对输入和输出内容进行审核
2.几乎只能接入合法备案的国内大模型,假如不提供大模型api,只提供接口让用户自行接入,那么也要必须约束只能接入合法备案国内的大模型
3. AIGC内容标识义务,必须 隐式和显式的双重标识
4. 似乎只有 纯粹的开源贡献,完全不考虑赚钱, 个人学习项目,少量用户使用,以及内部使用似乎不在此限制之内
我觉得此规则是必要的,不过从另一个角度似乎限制了中小企业和个人工作室的ai应用进程的推进
仅自己的思考,不知道有没有有经验的佬友指教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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