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介虚构了上一户租客的居住时长、搬家原因和搬家地点,试图让我们觉得房子不错,并不断催促我们订房。
搬进来之后才发现,房子紧邻地铁高架桥,而且高架桥上的轨道是露天的。除了旁边十字路口的车流声和马路施工的噪音还能勉强忍受外,地铁经过时产生的低频震动以及每隔几分钟就一趟的频率,实在让人难以忍受。后来从邻居口中得知,中介之前跟我们说的没几句真话。
根据法律规定,因地铁高架长期低频震动噪音影响居住的,属于可以无责解约的情形。
目前的想法是:先和房东协商,要求为三个房间安装三层夹胶玻璃 + 断桥系统窗。如果房东不同意,就要求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;如果还是不同意,就去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。
当然,自己也有责任。看房时屋里还住着人,不好意思看太久,也没仔细检查周边环境。难怪中介当时还说,如果没到期不想住了,可以找他们帮忙转租。现在想想,中介才是最大的赢家:就算房东同意退房,如果要求我们自行寻找下一个承租人,中介又能再收一次中介费。在深圳待了快十年,没想到还是太年轻了。
想问问大家,有什么建议?